关于强迫人格的情绪行为特点 |
来源:丛中博士 发布时间:2014-1-9 14:51:53 |
关于强迫人格的情绪行为特点 作者:丛中 博士
有些人,在寻求心理咨询时,具有很高的预期,认为只要我交了钱,进行一次心理会谈,任何问题应该都得到解决。这样的预期,往往会导致“咨访关系的纠纷”。咨询师在给首次访谈的来访者进行咨询时,要教育和培养来访者,注意讲解心理咨询是如何开展工作的、是如何起作用的,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等。
很多人,去找心理咨询师,会谈结束时会抱怨地说:“刚才,我说了这么多,你还没有教给我一些具体方法呢。”其实,他们往往是“外求”的思维方式,要求别人直接给他提供现成的、直接的帮助,而不是“内求”的方式,让自己去尝试、探索和发明、形成自己的一些解决问题的方式。这正是他的人格特点所在。
在自然人群中,大约有10%的人,会存在一些人格方面的突出问题,比如,焦虑、抑郁、偏执、易怒、强迫、完美主义等。马路上,开车的人当中,也同样具有10%左右的人,会是人格方面具有突出问题者。比如,有的人在驾车时,不允许别人超他的车,否则就会容易暴怒,情绪失去控制,报复,酿出祸患,伤人害己。
有人会说“我情绪一上来,就会失去控制,就会动手打人。我管不住我自己,这可怎么办?”如果一个人,其理性和个人意志真的是管不住自己的行为,去伤害他人或自身,所导致的法律后果,只能自负。说这句话的人,往往是人格方面有问题、自我中心、对自己不负责任的人,只能先采用药物来帮助他控制情绪。
人格障碍与神经症,最基本的不同点:神经症具有比较好的自我反省、自我监督管理和约束能力,倾向于采用内部归因,甚至是自我压抑,形成心理冲突,苦了自己,人际关系还算是相对较好的;人格障碍者,缺少自我反思、自我监督和管理约束的能力,外归因,向外攻击,导致人际关系冲突,难以适应环境。
强迫症病人内心充满理想与希望,同时却缺少真正的乐趣,比如,爱成绩却不爱学习,爱结果不爱过程;他们缺少自信心,低自尊,不敢相信自己是可爱的,缺少对他人的基本信任。他们好高骛远,急于求成,逃避痛苦和现实困难,更多的是采取“幻想式满足”,缺乏现实有效的积极行动,更缺少十年磨一剑的耐心。
建议强迫症患者去看心理治疗师,接受心理治疗。首先,尝试着跟别人交流,建立爱与信任的新型人际关系;有了爱和自尊,就能逐渐放下那些“强求完美”了,逐渐地能够接纳现实痛苦的同时,创造内生的快乐;面对现实困难,积极行动,以现实有效的方法,达成愿望,满足需要,从事一些具有建设意义的活动。
这人格类型的改变特点。1、改变的过程很漫长,往往需要坚持两年以上的心理咨询;2、需要他自身的自觉与努力(这往往是他自身所欠缺的);3、要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(他身边的人,是心理比较健康的)。当这三个方面都同时具备的时候,才比较有人格完善的现实可能性。
丛中博士:北京大学第六医院-精神科医生,心理咨询专家。
主要从事神经症、性心理/性功能障碍、亲子关系、恋爱婚姻、人际交往等的心理治疗与咨询 博客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congzho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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